一、《学考实施办法》总体上是怎么考虑的?
根据教育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要求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意见,我省调整完善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方案,基本原则是贯彻“四个坚持”,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全面考核,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坚持全面深化课改方向,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教学和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定等级。
二、学考科目如何安排?
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高一下学期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高二上学期考物理、思想政治;高二下学期考语文、数学、技术;高三上学期考外语,此次外语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相关要求,学考科目按照必修课程教学要求统筹安排,学完即考。一是严格控制并开科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高一年级并开学考科目不得超过9门,高一考试科目不超过4门。二是保证学科教学的均衡性和延续性。定学期定科目定时间安排考试,有利于同一学科学考教学和选考教学的衔接。三是统筹学考和选考安排。各中学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合理组织必修课程教学,不过早结束新课,不长时间停课复习。
三、学考各科目的卷面分值有什么变化?
除语文、数学、外语保持不变以外,其余各科满分均由原先的70分变为100分。
四、2019级和2020级学生是否分卷考试?
2019级学生按原学考办法执行。
考虑到考试办法、课程要求等变化,2019级和2020级学生的学考将实行分别命题、分卷考试、分别划等。
五、学考不合格还有机会补考吗?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成绩不合格,可申请再次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同科目的选考。
六、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如何由3分改为1分?
经多次专家研究、多方论证,将原赋分办法的21个等级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赋分分差由3分细化为1分。原先的第1(1%,100分)、第2(2%,97分)两个等级合并为1个赋分区间,其余不变。第1区间为100-97,第2区间为96-94,第3区间为93-91,以此类推,第20区间为42-40。
原等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原等级赋分 | 100 | 97 | 94 | 91 | 88 | 85 | 82 | 79 | 76 | 73 | 70 |
人数比例(%)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7 | 7 | 7 |
现等级赋分 | 100-97 | 96-94 | 93-91 | 90-88 | 87-85 | 84-82 | 81-79 | 78-76 | 75-73 | 72-70 |
原等级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原等级赋分 | 67 | 64 | 61 | 58 | 55 | 52 | 49 | 46 | 43 | 40 |
人数比例(%) | 7 | 7 | 7 | 6 | 5 | 4 | 3 | 2 | 1 | 1 |
现等级赋分 | 69-67 | 66-64 | 63-61 | 60-58 | 57-55 | 54-52 | 51-49 | 48-46 | 45-43 | 42-40 |
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将卷面得分按人数比例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得出每个区间卷面得分的上限、下限。
第二步,对每个区间的卷面得分进行等比例转换,公式为:
其中,s2、s1为卷面得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s为待转换卷面得分;t2、t1为赋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t为卷面得分等比例转换后的赋分。
第三步,将转换结果四舍五入后即为等级赋分。
举例说明:赋分区间为87-85,如对应的卷面得分区间为84-81,某考生的卷面得分为83,通过等比例转换:
可以得出t=86.3,四舍五入取整后的等级赋分为86分。
七、选考科目的保障基数是如何考虑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率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数量确定为6.5万人,当其他科目出现类似情况,参照物理办法建立并执行保障机制,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物理保障机制启用后,对稳定预期、促进选课平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同时,各选考科目的保障基数实施一个统一的标准,也是保持各科目赋分规则一致、确保公平的需要。按照文件精神,综合各方面因素,现明确所有选考科目保障基数为6.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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