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及地点
统考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一29日。
考点设在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300分。
(二)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专项(170分,专项考试科目分为声乐和器乐),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满分300分。
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声乐和器乐两个科目的考试(主项占专项成绩的60%,副项占专项成绩的40%);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仅需参加自己所选的一个主项科目的考试。
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三)舞蹈类: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言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五)民族工艺美术类(唐卡):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分。
艺术类专业校考相关事宜
(一)艺术类专业校考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省考生可根据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二)考生在网上进行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须按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兼报艺术类。其中,校考院校需要考生提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必须选择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类型并参加省级统考。
对于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未涵盖的校考专业,若校考院校要求考生提供相近科类的省级统考合格证,则考生应按照校考院校要求选择相近科类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类型并参加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
(三)考生须自行登录校考招生院校官方网站查询校考报名
条件及相关要求。符合校考院校招生条件和相关要求的考生,须提前赴报名点所在地的考区招办领取《青海省2020年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证明》,并按招生院校的规定自行前往校考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美术学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才具备校考报考资格。
(五)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计划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艺
术类招生院校,应于2020年1月11日前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考试科目、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录取规则等),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招生院校必须严格遵守我省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规定,并接受管理和监督。
(六)在青艺术类招生校考院校组织报名结柬后,须在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中上传考生报名信息库。
校考成绩公布后,应在交互系统中上传校考成绩名单,并于2020年4月18日前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迭我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将合格考生名册加盖本校招办公章后寄迭至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处备案。
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我省考生校考成绩数据。
在青艺术类招生校考院校应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安全、完整、规范。
因数据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从而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校考院校负责解释。
(七)凡2020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
(含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中按照我省设置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表对照设置本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若校考院校招生专业名称与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名称一致,但考试内容完全不一致时,院校可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对参加该专业校考的我省考生不作统考要求)。
本通知如与教育部2020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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