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教育考试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考生,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考生少跑腿”,省考试院决定从2019年起,将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补办工作交由各考区招考服务机构负责办理。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5月23日发出《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普通高考各考区招考服务机构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不出差错,群众满意。
二要明确任务、落实好工作责任,要全面做好准考证信息数据保密保管,准考生打印制作、发放补办等工作。要建立准考证补办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谁补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认真核查考生身份信息,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三要加强管理、强化安全保密工作。省考试院在生成准考证的过程中,已添加防伪标识。各考区招考服务机构要严密防范和坚决杜绝伪造考生准考证的情况发生。全省各考区准考证发放统一安排在6月1日后进行,不得提前发放。
四要优化保障、提高服务质量,要根据准考证办理有关要求和流程,制定本考区准考证补办工作办法。在补办期间,要张贴宣传资料、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各考区需自行购置A4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及塑封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行顺畅,确保准考证打印完整、清晰。准考证打印并盖章、塑封后按流程安排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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