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通辽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创建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式单位”。学院下设11个教学机构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2个附属单位。 现有各籍各类在校生12000余人。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字〔2015〕10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考分离,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和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学院招生办具体负责落实单独招生工作。
招生办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
三、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包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免试条件
已参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的。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1.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请考生务必于2019年12月24日-29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我院的单招志愿。(院校代码:794)
2.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我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2020年3月9日-13日),届时将在我院招生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三)打印准考证和资格确认
2020年1月1日—3日考生登陆我院招生网(http://zsw.tlzyxy.com)打印准考证。学院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准考证需自行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背景不限)。
考场确认携带以下材料: 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原件、缴费凭证。
五、考试(面试+机试)
(一)面试、测试专业
所有招生专业考生须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注意,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也不予录取。面试条件详见通辽职业学院招生网。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注:若考试期间计算机网络系统出现故障,将启用纸质备考试卷。
2. 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1)东部区考点(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的考生)
时间:2020年1月8日-10日
地点:通辽职业学院
(2)西部区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的考生)
时间:2020年1月4日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可登录学院招生网查询。
※根据各地考生及所在学校意愿,学院可适当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
六、成绩评定
试题数量为150道,试题类型为选择题、判断题。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试题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试题内容为专业课,专业课命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医学类、幼师类、机电类、建筑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汽驾类、旅游类、农学类专业课综合考试指导纲要。考生的总成绩为450分。
面试成绩×18%+机考成绩×96%=总成绩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被我院开除、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
3.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许调整专业。
(二)公示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询成绩与录取结果。也可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报考需要面试专业的考生须经学院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考试。
3.学院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考生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以往在我院就读被开除、劝退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通辽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
(二)邮编: 028000 邮箱:tlzyxyzsjy@163.com
(三)联系老师:李老师 龚老师
(四)联系电话及方式:
1.咨询电话:0475-8888558 8888552(传真)
2.招生网址:(http://zsw.tlzyxy.com)
3.招生咨询QQ号:304864908
通辽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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