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一、志愿填报时间
实行2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和每批次录取后缺额征集志愿填报,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对已提交当次志愿修改一次,征集志愿提交后不能修改。
(一)第一次集中填报,网上填报提前本科军事类志愿,时间为6月26日9:00-27日17:00。
(二)第二次集中填报,网上填报提前本科非军事类志愿及其他各批次志愿,时间为6月30日9:00-7月4日17:00。
(三)缺额征集志愿填报,每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均安排缺额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另行发布。
二、历史、物理科目组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提前本科。本批次包括军事、公安、消防、司法、飞行、航海、小语种、马列理论、定向招生(含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须政治考核面试的国家专项等专业,设置4组志愿栏:
1.军事类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仅取得空军、海军飞行员资格考生填报,不征集。
2.军事类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非军事类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4.定向招生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中公安定向志愿须填报该栏第一个志愿,在军事类单志愿投档之后、平行志愿投档之前投档。征集志愿时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历史、物理科目组所有未列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2组志愿栏:
1.特殊选拔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仅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填报,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
2.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其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及预科班计划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志愿,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三)提前高职(专科)。本批次包括定向培养军士生、公安、司法高校,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设置2组志愿栏:
1.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其他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时设1个院校专业组。
(四)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所有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上述各批次各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三、艺术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提前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采用艺术类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及戏曲类专业等,设置1组志愿栏。
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批次不安排征集。
(二)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三)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戏曲类以及经申请批准的有关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征集时,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四、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体育类本科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高职(专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五、“三校生”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三校生类本科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高职批次。本批次包括所有三校生类高职专业,设置1组志愿栏。
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安排2次征集,均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六、投档次序
(一)提前本科。先投空军、海军飞行员、公安定向,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单志愿(先投艺术类,后投普通类)。
(二)本科批次。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完成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等投档和录取。
(三)同时段内不同志愿栏高校的征集志愿同一时间填报,投档按先后次序一次投完。同时段内涉及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多个科类的,如无特殊规定,按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顺序投档。
(四)定向在相应批次统招录取完成后投档。
(五)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与单志愿)一律无效。
(六)降分投档
普通类,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专业组,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少数校考高校可按经批准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文化成绩破格录取办法执行。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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