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精神和湖南省审改办《关于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18]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方式将由传统的学生填写纸质表格,所在学校和县(市区)、市(州)、省级管理机构逐级审核盖章的方式,调整为考生本人通过网上免费下载打印《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以下简称《学考成绩证明》),我院提供网上验证服务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成绩证明》是考生本人持有,证明本人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的有效依据。考生本人应妥善保管个人《学考成绩证明》及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考生本人同意,不得将《学考成绩证明》用于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之用途。
二、新版《学考成绩证明》采用中英文双语表述,原图有蓝色水纹样防伪底纹,加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专用章”电子印章,样式见附件1。
三、考生本人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打印《学考成绩证明》,考生本人或《学考成绩证明》使用机构可使用手机二维码识别软件扫描《学考成绩证明》上的二维码,或登录我院网站验证成绩证明信息。《学考成绩证明》下载打印和验证流程。
四、新版《学考成绩证明》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适用于2016年及之后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新版正式启用前我院已盖章出具的旧版《学考成绩证明》依然有效。
五、我院是湖南省教育厅授权出具《学考成绩证明》并提供相关信息验证服务的唯一机构,对《学考成绩证明》中所列信息具有调整和解释权。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高考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高考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联系方式于老师1850098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