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784;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8
学校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领导机构:学校成立2023年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有序进行。
第四章 考试
第八条 招生对象与志愿填报
1.招生对象:已通过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和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高职单招。
2.志愿填报: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aeea.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6288。
第九条 考试办法
高职单招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自主组织命题考试,满分400分。
(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直接转换为文化知识成绩,转换办法如下:A:95分、B:85分、C:70分、D:50分,其它等级计0分。
2、职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测试方式:50分钟闭卷笔试。
(2)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潜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职业适应性评价(满分100分)
(1)测试方式:采用分组面试。
(2)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二)中职毕业生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1)测试方式:实行闭卷笔试,两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测试内容:文化知识测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测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2、职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测试方式:50分钟闭卷笔试。
(2)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潜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职业技能评价(满分100分)
(1)测试方式:采用分组实操测试。
(2)测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1)测试方式:实行闭卷笔试,两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测试内容:文化知识测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测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2、职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测试方式:50分钟闭卷笔试。
(2)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潜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职业适应性评价(满分100分)
(1)测试方式:采用分组面试。
(2)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四)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评价。
1、职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测试方式:50分钟闭卷笔试。
(2)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潜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2、职业适应性评价(满分100分)
(1)测试方式:随应届高中毕业生一起编组面试。
(2)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第十条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办法
请考生于3月25日—27日9时至18时,将身份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者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交予学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对证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赋分。未提交复印件(原件)者不予赋分。具体评分规则为:
职业技能评价赋分办法:
1、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80分;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95分;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100分。考生拥有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参加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计100分;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计95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计90分;县级三等奖计85分。考生获得多个技能大赛奖项,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3、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者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项目须与所填报专业类别相关,否则不予折分赋分。
第十一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3、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3月27日前,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将考生资料报送我校审核、公示;3月29日,由我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免试进入我校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考试安排
1、打印准考证:报考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须于4月5日9时至4月7日18时,登录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xyzb.xyvtc.edu.cn)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见网站首页操作说明)。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3、考试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三条 录取成绩
1、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评价成绩。
2、普通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评价成绩。
3、社会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评价成绩。
4、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评价成绩)×2。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线
我院2023年单招将分生源类别进行录取,各专业按照报考情况分类别按一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将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办法
对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技能)评价测试成绩、职业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5、退役士兵考生、高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
第十五条 考试成绩、录取专业查询
考生成绩、录取专业将通过信阳职业技术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xyzb.xyvtc.edu.cn)发布。发布期间,考生可通过登录成绩查询系统、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申请成绩复议,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申请复议,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待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相关事项
考生已被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严格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被我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学期内不得申请转学。
第六章 学生待遇
第十七条 毕业文凭
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
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设置
我校对优秀学生颁发各种奖学金,对贫困生提供各种救助和勤工俭学,并可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助学金:最高为4000元/生·年;
4.学校奖学金:最高为1000元/生·年;
5.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专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12000元/生·年;
6.勤工俭学:我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200个左右,月收入约400元,每学期约1600元。
第七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费
文科类3700元/年、理科类4200元/年、医学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省级双高校部分专业学费上浮(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学费5280元/年;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学
费4070元/年)。住宿费暂定75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八章 声明
第二十条: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代为招生,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我校章程规定外的任何宣传与承诺。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邮
编:464000)
微 信 号:xyzyzsb123
电子邮箱:xyvtczb@163.com
招办电话:0376-6280808 6281818 6282828 6280183
6281212 6281779 6280790
监督电话:0376-6280221
传 真:0376-62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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