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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致全省2020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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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考生及家长朋友们:

  “寒窗苦读少年志,韶华不负正当时”。2020年普通高考就要来临,这是一次推迟了一个月的特殊高考,这是抗击病毒威胁之下的特殊聚集,这也是孩子们12年苦读以后特殊的一课。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有序组织,为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及个人安全防护

  生命至上,健康优先。保障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衷心希望考生及家长朋友,关心、理解、支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工作,合力完成疫情防控和组织考试这场“大考”。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及家长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考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监测,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做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考生在考前14天尽量不出省,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考生家长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这期间也应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感染风险,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家庭环境,确保考生考前身体健康。

  3.去考点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自觉佩戴好口罩,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以上间距,在规定区域内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听从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在考点内拥挤、打闹和逗留。

  4.陪考家长请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管理规定,陪考期间不得进入考点隔离区,不在考点附近聚集,不大声喧哗。

  二、做好后勤保障

  1.家长们在考前应指导考生做好防暑防疫,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消毒湿巾、速干消毒剂等防疫物品。

  2.请家长们合理安排好考生的生活,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及时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及时添减衣物。

  3.引导考生消除紧张情绪,放松心态,调整好学习状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增强考生的应试自信心。

  三、考前准备

  1.网上打印准考证。6月30日上午9:00时开始,考生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流程:登录官网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我遵守”按钮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如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按钮,按提示操作重新设置登录密码。考生如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报名所在地招考机构。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标注的各项内容,牢记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场编号。

  2.考试前一天,将必需考试工具(按《考场规则》规定的准备)、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必要的防疫用品统一放在一个小袋(最好是透明的文具袋)内携带,避免出现忘带漏带情况。如遇遗忘或丢失证件,请第一时间到考点向考务人员说明情况,先行考试,待下一科目考试时将所有证件补齐,交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核验。

  3.请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打好出行提前量,以免考试迟到。切记:每科开考15分钟(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指导下,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相关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上。条形码须按正确方向平整粘贴,不得涂划、污损、磨损。

  2.考生领取试卷和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如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试卷(题签)、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3.诚信考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考试规定,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尊重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独立完成考试。除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我省所有高考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全程录像并实时监控。考试结束后,还要进行录像回放倒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贻误终生。考试期间,如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黑龙江省普通高考官方发布信息平台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 “黑龙江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龙招港”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和家长要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信虚假宣传及承诺,以免受骗。弘扬正能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旗开得胜日,心想事成时。扬帆起远航,不负青春梦。”最后,祝愿全体考生在安全、舒适环境下,诚信应考,展示才华,取得优异成绩,交上一份人生合格的答卷!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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