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2020年拟在海南省招生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明确严禁学校通过提供固定组合“套餐”的办法,剥夺学生对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的自主选择权。
根据《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各高中从2017级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
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3科成绩构成。
计入高考总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能力、学习兴趣、职业发展规划和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行选择确定。
各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提出1门、2门、3门选考科目要求或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方可报考。
如:哲学类的哲学专业:A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1门科目,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须有“政治”科目方可报考;B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历史”2门科目并要求“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须有“政治”“历史”2门科目方可报考;C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为“政治”“历史”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则考生选考的3个科目中有“政治”或“历史”1门科目即可报考;D高校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考任意3科均可报考。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及时做好2017级高一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对2020年拟在海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科目选择要求以及各专业的录取机会等全面了解。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选课走班。选课走班工作要坚持学生自主原则。要指导学生科学认识自己的志向、兴趣、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科学选择科目。在学生自主选科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开设科目组合,满足学生的选科学习需求。严禁学校通过提供固定组合“套餐”的办法剥夺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依托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择学习科目,进行选课走班、编排功课、走班教师管理等教育教学管理,以信息化手段助推高考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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