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一级)文化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报告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地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赴考时,应做好健康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
三、考生须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持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出示本人“贵州健康码”,佩戴口罩有序入场,并将《登记表》上交考点。考生进入考场除核验准考证和身份证明之外,还必须使用速干手消毒液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考场。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还须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如考试期间考生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考点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佩戴口罩,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
六、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会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贵州省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一级)文化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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