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粤考院办〔2024〕3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考试)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生成绩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我院将于1月30日10:00起向考生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成绩;10:2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2月6日15: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或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考生成绩公布方式见附件1。
(二)成绩排位原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二、考试成绩复核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在获得“3+证书”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31日9:00-17:00时凭准考证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2024年“3+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请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于2月1日17:00前进入普高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功能,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我院将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
附件:1.2024年“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公布方式
2.2024年“3+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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