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包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II.考试形式与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艺术常识、故事写作和影视作品分析。各科目满分100分,共计300分。
二、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两场:第一场考试包括艺术常识、故事写作两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共计150分钟;第二场考试为影视作品分析,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含作品片段播放时间)。
III.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艺术常识
(一)考试目的
1.考查考生对文学及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的知识识记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二)考试题型及分值比例
本科目试卷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客观题60分,主观题40分。
题型可包含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问答题、综合分析题等。
(三)考试内容
主要包括:
1.中学阶段所学的文学、艺术等常识。
2.报考该专业应具备的文学、艺术(影视、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知识。
二、故事写作
(一)考试目的
1.考查考生的思维能力、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2.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3.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艺术修养和发展潜质。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考试内容
根据给定的材料编写一个完整的故事。
材料分为两种类型,每年随机选取其中一种类型进行考试。
类型一:关键词(三个或者以上)。
类型二:一段文字材料。
2.考试要求
(1)故事题目自拟。
(2)故事内容健康,主题明确,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3)故事情节发展既有戏剧冲突又要符合逻辑。
(4)故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人物形象鲜明。
(5)综合运用多种写作手法,文字通顺,行文流畅。
(6)字数不得少于1200字。
三、影视作品分析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鉴赏能力、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考试内容
考生观看影视作品片段,时长15分钟左右,该片段将连续播放两次。
考生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作品的题材与类型。
(2)作品的主题与意蕴。
(3)作品的形式与风格。
(4)作品的叙事特征(人物、情节、结构等)。
(5)作品的视听语言。
以上几点,考生不必面面俱到,应根据影视作品片段的类型与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
2.考试要求
(1)文章题目自拟。
(2)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合理。
(3)不要过多复述影视作品片段内容,注重对作品的鉴赏和分析。
(4)分析角度可以多样,对作品既可以进行肯定,也可以进行批评。
(5)字数不少于1300字。
(6)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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