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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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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三个本科专业和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研究生、体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三个硕士授权类别,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建立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青海省体育局批准建立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青海省民委批准建立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青海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青海省学生体质监测中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9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省级名师1人,国际级裁判1人,国家级裁判4人,国家级体育社会指导员10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专项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学、训练、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修业年限:本科四年制

3.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符合国家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3.依据所获运动等级项目报考我校相应的招生项目,不能跨项报考。

4.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5.2020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三、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本科专业招生5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招生10名。

四、专业项目设置

专业项目设置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联合印发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0)169号]中的项目为准。

(1)运动训练专业:田径、篮球 、足球、排球、跆拳道、摔跤、柔道、乒乓球。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3)按录取率(专业计划数/总上线人数)*项目上线人数确定录取人数。

五、网上注册、报名

1.注册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日12:00。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0日12:00。

3.报名方法: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六、考试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4.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18日,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七、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控制线。

2. 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根据项目要求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因生源原因,可依据《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计划调整。

八、收费标准

每学年收取学费3820元;公寓住宿每学年收费1200元。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可免除在校期间学费。

九、约束及监督机制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要求将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学校招生信息网等机构公示。

3.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生源地招办依据处理。

4. 纪委监督电话:0971-6300211 6316394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邮 编:810008 咨询电话: 13109708800(马老师)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810008 咨询电话:0971-6318787

网 址:http://zsb.q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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